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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說「我要實拿 3 萬」,品牌要付多少?業配報價實拿、含稅、未稅一次算清楚(2026)

2026-10-14

業配談到最後,網紅回了一句:「那就 3 萬,實拿喔。」行銷窗口在預算表上填了 30,000,付款時財務一算:要扣 10% 所得稅、還要扣二代健保,匯過去只剩 26,367。網紅說不對,品牌說已經照 3 萬付了,同一句話,兩邊理解完全不一樣。

找網紅業配,錢到底要怎麼付?講的是從給付金額往下算:要扣多少、實付多少。這篇反過來,從網紅想實拿的金額往回推,算出品牌真正要編的預算,再告訴你合約和報價單怎麼寫,才不會在付款時才吵起來。

文中數字適用 2026 年(民國 115 年)給付、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每一項都附出處。

同一句「3 萬」,可能是三種意思

對方說的意思品牌實際要付(9A、一般情況)
「3 萬,含稅」3 萬是給付總額,稅和補充保費從這 3 萬裡扣30,000(對方實拿 26,367)
「3 萬,實拿」(或「稅後」「淨拿」)對方要入帳 3 萬,扣掉的部分品牌另外加34,133
「3 萬,未稅」(對方開發票)3 萬是未稅價,品牌另外付 5% 營業稅31,500(其中 1,500 為營業稅,營業人可申報扣抵)

「實拿 3 萬」和「含稅 3 萬」差了 4,133 元,大約 14%。一年合作幾十檔,差額就很可觀。所以報價的第一步,是先問清楚對方說的是哪一種。

「含稅」這個詞在業界常被混用:有人指「含所得稅和補充保費」,有人指「含 5% 營業稅」。對方開不出發票時,建議直接講「給付總額」或「實拿」,不要用「含稅」。

回推公式:實拿金額 ÷ 0.8789

9A 執行業務所得(最常見)

品牌直接付給個人網紅的業配費,實務上多半以 9A 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所得類別仍要依實際合作關係認定,判斷方式見勞報單怎麼寫)。給付金額超過 2 萬元時,會同時扣兩項:

  • 所得稅 10%(每次應扣稅額超過 2,000 元才扣)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2.11%(單次給付達 2 萬元就扣)

兩項加起來是 12.11%,對方實拿的是給付總額的 87.89%。所以:

給付總額 = 實拿金額 ÷ 0.8789

以實拿 30,000 元為例:

項目金額
給付總額30,000 ÷ 0.8789 ≈ 34,133
代扣所得稅(10%)3,413
代扣補充保費(2.11%)720
對方實拿30,000

所得稅以元為單位、元以下捨去;補充保費元以下四捨五入。所以用公式算出來的數字,偶爾會和實際扣款差 1 元,付款前用實際金額再驗算一次就好。

對方有職業工會投保:÷ 0.9

如果網紅是以職業工會身分投保健保、沒有一定雇主,他的執行業務收入可以免扣補充保費。前提是他要在領錢之前提供投保證明給你(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這時只剩 10% 所得稅:

給付總額 = 實拿金額 ÷ 0.9

實拿 30,000 元,給付總額是 33,333 元,比沒有工會投保時少 800 元。所以談報價時順便問一句「有沒有在職業工會投保」,預算就能抓得更準。證明要在付款前拿到,事後補不算。

兼職薪資(50):門檻不同,算法也不同

如果合作內容比較像僱傭關係(品牌指定工時、地點、做法),所得類別會是 50 薪資所得,門檻完全不同:

  • 所得稅 5%:2026 年單次給付達 90,501 元才扣
  • 補充保費 2.11%:單次給付達 29,500 元(最低工資)才扣

所以實拿 3 萬元時,只會扣補充保費:30,000 ÷ 0.9789 ≈ 30,647 元。

看起來比 9A 便宜,但所得類別不能為了省錢選,要看實際合作關係。而且 50 薪資還有兩個 9A 沒有的成本:

  1. 雇主端的補充保費:品牌每月付出的薪資總額(含兼職人員薪資),超過受僱員工投保金額總額的部分,品牌自己要再負擔 2.11%(健保法第 34 條)。
  2. 僱傭關係的其他義務:如果實質上被認定是僱傭,還可能涉及勞保、就保、勞退提繳等雇主義務,本文不展開,建議洽會計師或勞動主管機關確認。

預算速查表(2026)

以下都是境內居住的個人、單次給付。給付總額已用實際扣款規則(所得稅元以下捨去、補充保費四捨五入)逐一驗算。

對方要實拿9A(一般)9A(職業工會投保,免扣補充保費)50 兼職薪資
15,00015,00015,00015,000
20,00022,75520,00020,000
25,00028,44427,77725,000
30,00034,13333,33330,647
50,00056,88855,55551,078
100,000113,778111,111107,653

快速估算可以記這幾個係數:

  • 9A、給付超過 2 萬元:實拿 × 1.138
  • 9A、職業工會投保:實拿 × 1.111
  • 50 兼職薪資、給付在 29,500 元到 90,500 元之間:實拿 × 1.022
  • 50 兼職薪資、給付達 90,501 元以上:實拿 × 1.077

想從給付總額往下驗算,可以用扣繳試算工具,把上表的給付總額輸入進去,就能看到對方實拿多少。

2 萬元附近的斷層:多付 10 元,對方少拿 2 千

9A 有兩個長得很像、方向相反的門檻:所得稅是「應扣稅額超過 2,000 元才扣」,補充保費是「給付達 2 萬元就扣」。這讓 2 萬元附近出現一段斷層:

給付總額所得稅補充保費對方實拿
19,9990019,999
20,0000(稅額剛好 2,000,不超過)42219,578
20,0090(稅額 2,000.9,捨去後 2,000)42219,587
20,0102,00142217,587
22,7552,27548020,000

給付從 20,009 元變成 20,010 元,品牌多付 1 元,對方卻少拿約 2,000 元。反過來說,對方要「實拿 2 萬」時,品牌要付的不是 20,422,而是 22,755。

這也是為什麼不建議為了卡門檻去拆單:補充保費看的是單次給付,但沒有真實商業理由的拆單,有被認定為規避的風險。比較好的做法是報價時就把扣繳算進去。

對方開發票:看的是「未稅」,不是「實拿」

如果網紅是透過經紀公司、工作室或自己的公司接案,能開統一發票,那就不是勞報單的邏輯了:

  • 品牌不用扣 10% 所得稅,也不用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對方的報價通常是未稅價,品牌另外付 5% 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0 條)
  • 品牌本身是營業人時,這 5% 可以作為進項稅額,在申報營業稅時扣抵(同法第 15 條),實際成本就是未稅價

所以對方開發票時,報價問「未稅還是含稅(營業稅)」;對方開不出發票時,報價問「給付總額還是實拿」。兩種問法不要混在一起。

為什麼個人開不出發票不是問題、真正的風險在哪裡,可以看網紅不開發票,品牌會有什麼風險。

對方是非居住者(例如一年在台未滿 183 天的外國網紅),執行業務所得一律扣 20%,而且要在扣稅後 10 日內繳稅申報,回推係數也不同,詳見付款給外國網紅、模特兒、主持人。

合約和報價單怎麼寫,才不會吵

最根本的做法:合約上寫給付總額,不要只寫實拿。扣繳憑單、補充保費都是以給付總額計算和申報的,合約寫總額,帳和申報才對得起來。

可以參考這樣寫(示意,實際條文請依你的合約架構調整):

本案報酬為新臺幣 34,133 元,為甲方之給付總額。乙方依法應負擔之所得稅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由甲方依法代扣繳後,將餘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如果雙方談的是實拿,也可以把換算過程寫清楚:

雙方約定乙方實得金額為新臺幣 30,000 元。甲方依法代扣繳之所得稅及補充保險費由甲方另行負擔,給付總額為新臺幣 34,133 元。

另外幾點建議:

  • 報價單和勞報單同時列三個數字:給付總額、代扣所得稅、代扣補充保費,讓網紅在簽之前就看到實拿多少。
  • 職業工會證明在簽約時一起收,不要等付款前一天才問。
  • 所得類別在報價階段就確定,9A 和 50 的金額差很多,付款時才改會很難談。
  • 合約其他該寫的條款,見網紅合約必備條款。

常見問題

網紅堅持「實拿」,品牌可以照付嗎?
可以,這是商業條件。只要申報時以回推後的給付總額列單、依法扣繳,品牌額外負擔的部分就是成本的一部分。要注意的是預算要用回推後的金額編,不要用實拿金額編。

扣下來的 10% 所得稅,網紅之後拿得回來嗎?
這 10% 是預繳,網紅隔年五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會一起計算,扣多了可以退、扣少了要補。所以「實拿」只是入帳當下的金額,不一定是他最後的稅後所得。補充保費則是保費不是稅,結算時不會退(溢扣才可申請退還)。

品牌替網紅負擔了稅,這部分要另外申報嗎?
以本文的回推方式,品牌申報的就是回推後的給付總額(例如 34,133 元)和實際扣下的稅額,憑單上的金額就已經包含品牌多負擔的部分,不需要另外處理。如果合約只寫實拿、帳上卻只記實付金額,申報金額就會對不起來,這是最常見的錯誤。

實拿 2 萬,可以付 20,009 元就好嗎?
不行。20,009 元雖然不用扣所得稅,但已經達到補充保費門檻,要扣 422 元,對方只會拿到 19,587 元。要讓對方實拿 2 萬,給付總額要 22,755 元。

每個月合作的網紅很多,每筆都要這樣回推嗎?
要。每一筆的所得類別、對方有沒有工會投保、金額有沒有跨過門檻都不同,回推結果也不同。人數一多,這就是行銷和財務最耗時間的地方。

把外部人員的付款行政交給口袋經紀

報價時回推、簽約時確認所得類別和工會證明、付款時扣繳、每月繳稅和補充保費、隔年 1 月申報扣繳憑單,每一位網紅、主持人、模特兒都要走一遍。

口袋經紀處理品牌所有行銷外部人員的付款行政:勞報單、所得稅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都由口袋經紀處理,品牌收到的是一張合法的統一發票,品項是「執行服務費」,可以正常入帳。

  • 不用預先儲值:直接發案,依你的付款條件結算
  • 不只網紅:主持人、模特兒、Showgirl、舞者、講師都能一起處理
  • 人員自己加入:合作對象用 LINE 就能註冊、填好自己的資料,不必由行銷窗口一位一位追(人員要先加入口袋經紀,才能透過口袋經紀付款)
  • 透過口袋經紀付款的人員,扣繳憑單由口袋經紀開立並申報,品牌 1 月不必再為這些人列單

想讓報價、付款和年底申報都少一步,可以先申請試用。


本文所引數字與門檻適用 2026 年(民國 115 年)給付、境內居住的個人,法規以財政部、國稅局、健保署及勞動部公告為準。所得類別涉及個案事實認定,建議洽詢會計師或所轄國稅局。速查表為依公式計算之示意金額,實際扣款請以付款當時規定驗算。

出處: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健保署: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簡介、健保署:補充保險費常見 Q&A、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0 條、第 15 條、勞動部:115 年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