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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 KOC 活動找 100 個素人,行政會爆在哪裡?

2026-08-31

KOC 行銷的做法是「百人開箱」「大量真實聲量」——一檔活動找幾十到上百個素人,用數量堆出口碑。

單價低、門檻低,看起來是很划算的選擇。但真正上升的成本不在商品,在你自己的工時

這篇把數字攤開算一次。文中引用的法條適用 2026 年(民國 115 年),工時為估算,方法會一併寫出來讓你替換成自己的數字。

先講一個反直覺的事實:不用扣稅,不代表不用申報

很多人以為 KOC 給的錢少,所以「沒有稅務問題」。前半對,後半錯。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第 1 項,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免予扣繳——換算執行業務所得,給付 2 萬元以下確實不用扣稅

但《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規定:

因未達起扣點,或因不屬本法規定之扣繳範圍,而未經扣繳稅款者,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等,依規定格式,列單申報

也就是說:沒扣稅的給付,還是要開免扣繳憑單、還是要申報。

唯一的例外在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第 3 項:

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前二項所得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得免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列單申報。

整理成一張表:

全年給付同一人扣所得稅開憑單、列單申報
1,000 元以下不用不用
1,001 ~ 20,000 元不用
20,001 元以上

1,000 元這條線的兩側,行政負擔差很多。 給 1,000 元和給 1,001 元,稅一樣是零,但後者要向對方索取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並在隔年一月底前列單申報。

一檔 100 人的 KOC 活動,如果每人給 2,000 元,就是 100 張免扣繳憑單、100 筆含身分證字號的個資

不確定自己的金額落在哪一側,扣繳試算工具會直接告訴你要不要扣、要不要開憑單。

把工時攤開:同樣 10 萬元預算

假設預算固定 100,000 元,兩種走法:

  • A 案:3 位中型 KOL,每位約 33,000 元
  • B 案:100 位 KOC,每位 1,000 元的商品或酬勞

每一位合作對象都要跑同一串流程,只是次數不同:

環節估算工時
招募與篩選(看帳號、互動率、過往內容)3 分鐘
建檔與邀約往返5 分鐘
地址核對與出貨安排3 分鐘
催稿(平均 1.5 次)4 分鐘
審稿與修改溝通6 分鐘
收齊扣繳資料(含追問)6 分鐘
撥款與對帳4 分鐘
憑單建檔與申報(分攤)2 分鐘
每人合計33 分鐘

KOL 那邊金額大、合約較複雜,單位工時更高,估每位 60 分鐘。

A 案:3 位 KOLB 案:100 位 KOC
預算100,000100,000
對象數3100
單位工時60 分鐘33 分鐘
總工時3 小時55 小時
換算工作天不到半天約 7 天

同樣的錢,行政成本差 18 倍。

而且 B 案的 55 小時裡,有一大半是機械性的重複動作——不需要判斷力,但必須有人做,而且做錯會有後果。

這個估算還漏了什麼

上面是線性估算:一個人 33 分鐘,一百個人就是一百倍。實際上不是。

人數一多,會多出一整層原本不存在的固定成本:

  • 追蹤表本身。3 個人可以記在腦子裡,100 個人一定要有表:誰報名了、誰通過、誰收到貨、誰交稿了、誰還沒、誰已撥款。建這張表、維護這張表,本身就是工作
  • 例外處理。收不到貨、地址寫錯、退出、失聯、交了但內容不能用——3 個人可能一個例外都沒有,100 個人一定會有十幾個,而每個例外都是一次個別溝通
  • 對不起來的帳。100 筆小額撥款,只要有一筆金額或帳號錯了,對帳就要從頭翻

所以 55 小時是下限,不是上限。

三個最容易被低估的地方

① 你手上會有 100 筆敏感個資

開免扣繳憑單需要身分證統一編號,寄樣品需要住址。一檔活動下來,你的 Google 表單裡就有上百筆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地址 + 帳號。

這些資料誰能看、放多久、活動結束後怎麼處理、承辦人離職怎麼交接——多數品牌沒想過,但這是個資法的範圍。告知義務、保存期限與罰則見蒐集 100 位素人的身分證字號與地址,個資法上要注意什麼?

② 扣繳資料收不齊

素人比專業網紅更不習慣提供身分證字號,拒絕率明顯更高。而你的申報義務不會因為對方不給就消失。

實務上唯一有效的作法是把它前移:在報名表單就列為必填,而不是等到要撥款才追。等到活動尾聲才收,通常會有一成以上收不回來。

③ 跨年度

12 月執行的活動,憑單要在隔年 1 月底前申報。如果撥款拖到 1 月,給付年度就變成新的一年,兩批資料會分屬不同年度。年底檔期特別容易在這裡出錯。

那該怎麼辦

先講一個不建議的作法:為了避開申報而把每人壓在 1,000 元以下。這在法規上成立,但它是取捨不是技巧——你等於用「給得更少」換「少做行政」,而 KOC 願不願意為 1,000 元以下的對價認真產出,是另一個問題。真要這樣設計,是因為那個價格本來就合理,不是為了避開憑單。

比較實際的方向有三個:

  1. 把人數集中。與其 100 位各發一次,不如 30 位發三次——總工時會低很多,而且合作過的人素質可預期。代價是聲量的廣度
  2. 流程標準化。報名表單一次收齊所有欄位(含扣繳資料)、樣品出貨批次化、催稿用排程而不是手動——這能把 33 分鐘壓到 20 分鐘上下,但壓不到零
  3. 外包。當行政工時已經超過一個人力的負荷,而那些工作又不需要品牌端的判斷力時,交出去通常比再請一個人划算

小結

KOC 的吸引力在於單價低,但成本結構跟 KOL 完全不同:KOL 的成本集中在錢,KOC 的成本集中在人

決定要不要走 KOC 之前,把這三個數字算出來:

  1. 要找幾位?
  2. 每位全年給付會落在 1,000 元的哪一側?(決定要不要開憑單)
  3. 每位 33 分鐘 × 人數 = 多少工時?這些工時你打算讓誰做?

第三個數字通常才是真正的成本。

各所得類別的扣繳率、門檻與申報時程,整理在找網紅業配,錢到底要怎麼付?;如果合作對象是「只送商品、不給稿費」,認列規則不一樣,見網紅不開發票、只收現金,品牌會有什麼風險?


*本文所引法條適用 2026 年(民國 115 年),工時為估算值,僅供推算自身成本的起點,實際依團隊熟練度與流程而異。法規與門檻可能調整,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出處:所得稅法第 89 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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